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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交变湿热试验箱的相关试验程序(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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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3-2 8: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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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中我们了解到了国标GB/T2423.4-2008标准中规定的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在进行温度定性试验时的两种试验程序,接下来我们来接着讲解。
(3)24小时循环
1.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箱内温度应升到有关标准所规定的合适高温值。在3h±30min之内应该达到高温,其温升速率应保持在图2a和图2b中阴影区域的界限内。
该阶段的相对湿度应不小于95%,最后15min内的相对湿度应不小于90%。
在上升温度阶段,试验样品上可能出现凝露。
注:出现凝露条件意味着试验样品表面温度在箱内空气露点温度之下。
2.温度应保持在规定的高温限值±2K内,直到从循环开始的12h±30min为止。
本阶段的最初和最后15min内,相对湿度应在90%~100%,其余时间相对湿度应在(93±3)%
3.温度可按照以下给定的两种方法的一种降低:
方法1:温度应在3h~6h内降到25℃±3K。在最初1.5h的降温速率应按图2a所示,在3h±15min内温度达到25℃±3K。在最初15min相对湿度应不小于90%外,其余时间的相对湿度应不小于95%。
方法2:温度应在3h~6h内降到25℃±3K。但没有类型1中最初1.5h的附加要求。相对湿度应不小于80%。
4.温度应保持在25℃±3K,同时相对湿度不小于95%,直至24小时一个循环结束。
(4)中间检测
有关标准可以要求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进行性能检测。
注:在恢复前进行的要求试验样品取出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外的测量,在条件试验时是不允许的。如果希望进行中间测量,那么有关标准应规定测量项目和在条件试验期间哪个阶段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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