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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GJB4.6-1983标准【试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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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13 10:3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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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GJB4.6-1983标准【试验条件】如下:
一、对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的要求
1、工作空间内应装有传感器来监控试验箱内的温度和湿度。
2、温度应能在25±2℃和40±2℃之间循环变化,其误差和变化速率按标准中4.3.3条规定和交变湿热试验控制图所示。
3、相对湿度在高温阶段应能保持93±3%,而循环的将它阶段应不低于95%。在循环转折点时,为了使相对湿度不要瞬时加以变化,允许将相对湿度范围放宽,如标准中4.3.3条所述和交变湿热试验控制图所示。
4、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箱内的凝结水,要不断排去,在纯化处理之前,不再使用。
5、采用喷射式加湿的试验箱来达到高湿条件时,所用的水,其电阴率不小于500欧.米。
6、工作空间内任何一点的空气应流动,但风速水得大于1米/秒。
7、应有良好绝缘的接线柱或保证电缆出入的装置,以便检测试验箱内的试验样品电性能。
8、试验箱的内壁和顶上的凝结水不能滴落在试验样品上。
9、应设有观察窗及照明装置。
二、对试验样品的要求
在相同试验环境条件下,如果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的工作空间不足以做整套设备试验时,若试验样品允许,可按分机形式与整机接成一下电路分别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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